菲律宾商标递交使用宣誓(DAU)
菲律宾商标注册成功后需要做好监测管理工作,否则商标将会被菲律宾商标主管局直接注销。
按照菲律宾商标法律制度的规定,注册成功的商标需要在申请日起的3年内递交使用宣誓(DAU),在3年期内可以提出一次延期递交DAU的申请,任何递交DAU延期的申请一旦被菲律宾商标局接受的,将会额外获得6个月的宽限期。超过这6个月宽限期仍然未递交DAU的注册商标,将会被菲律宾商标局直接注销,商标就彻底无效。如还想获得该商标,只有重新注册才是重新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唯一途径。当然,如果有在先相同相近似的申请,将会导致彻底的失去您的商标。
菲律宾商标管理制度和中国商标管理制度存在较大不同的在于菲律宾商标需要由商标申请人按照期限持续性的递交DAU,用来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而中国商标注册成功之后,只有被不特定的第三人提出撤三申请的,才需要由商标申请人举证证明商标有过实际使用,否则中国商标将会自然获得10年的商标专用权期。
菲律宾商标递交DAU的期限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申请日期三年内递交DAU;
注册日五年后的一年内递交DAU;
商标续展后的一年内递交DAU;
续展五年后的一年内递交DAU;
第二次续展后的一年内递交DAU;
第二次续展五年后的一年内递交DAU;
..... 如此往复,直至新商标法取消该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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